A: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经营场所及库房的房屋产权、使用权证明; 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经办人授权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
A: 上药监局的官网上进行申报,并根据企业的经营的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提交相应的材料。 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事项属于其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材料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如果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话,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