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种类繁多,我们熟悉的花草树木,文字、图案等等,都可以用来注册商标。根据商标的使用对象、使用目的、构成形式、知名度高低等分为不同类别来区分。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1.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按照使用对象划分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按照使用目划分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
3.平面商标、立体商标。
按照构成形式划分
平面商标是“主体商标”的对称。以文字、图形、记号或其组合而构成的,仅限于平面、视觉能看得见的商标。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
4.普通商标、驰名商标。
按照知名度高低划分
普通商标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是与驰名商标相对应的一种商标。是普通公司使用的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