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如果材料没有问题,则准予受理;材料不全的,补全后再次申请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和规定的则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核:对于上一步受理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并视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许可; 4.决定:在审核结束当天就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送达:对于办理流程没有问题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书、许可证或备案以及书面回执。 江北区办理流程并不复杂,如果是申请人自己办理,人社局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但是如果找代办的话,会产生中介费用,可以选择小微律政进行代办业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