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一直以来都将著作权与版权认为同是一事物,也没有思考过他两为同一事物,为何有两个不同的称呼了,那么他们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了,本文就这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请看下文:
其实,对于这两者的关系所产生的两个不同观念,都有一定的根据,著作权与版权确实是同一事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所以说,从法律的上来讲,著作权就是版权。其原因和由来如下:
第一,无论哪种称呼,其规定的内容大体上是一致的。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体例来看,称著作权法的国家,其保护的客体不仅包括文字作品,也包括其他作品,还包括邻接权的内容。称版权法的国家,保护的内容主要也不是出版者的权利,而是作者的权利,其保护的客体和称著作权法的国家基本一致。因此,称著作权法还是称版权法,从各国的历史条件出发,其细微处可能有点差别,但从实质看,两者的含义是一致的。
第二,在国际上法律规定,著作权和版权两个词可以通用,可以互换。如以大陆法系国家为主发起的伯尔尼公约,其第二条两款中使用author’sright,日文转译为著作权,在该公约英文文本中,这几处都换为copyright,日文转译为版权。
第三,在我国两者也是通用的,含义相同。并且在香港,作者就被译为版权,台湾的作者译为著作权。我国大陆的作者有的译为版权,有的译为著作权。从撰写的论文和出版的图书来看,虽然有的冠以著作权法有的冠以版权法,但研究的问题是相同的。
以上就是有关著作权与版权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帮您梳理清楚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小微律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