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发布了取消银行账户许可的规定,这样一来对企业来说相关流程的办理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接下来小编就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借鉴。
1、 取消核发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简单来说,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再向人行申请核发开户许可证,而是直接由商业银行核准开立之后,向企业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以替代原本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一般户、临时户等其他账户仍旧按原方式处理。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之后,银行应当立即(最迟当日19:00之前)向人行备案,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开户资料复印件(影印件)报送人行。备案完成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会在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范围”中自动标注“取消开户许可证核发”字样加以区分。
2、 提升尽职调查的严格性
调整之后,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不能按照之前的尽职调查模式,而应该按照《通知》要求,实行面签。开户前,要求由2名(含)以上银行工作人员共同面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并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并留存面签的音频、视频资料,视同开户资料一并保管。
3、 增强银行账户管理的主动性
新设的基本存款账户,自开立日就可以办理收付款业务,而不需要之前的三个工作日之后才能对外支付。一般户等其他账户仍旧按原制度执行。
对于企业不配合银行开展账户管理、企业出现异常经营等情况下,银行可以视情况主动采取包括停止支付(只收不付)、中止业务(不收不付)和销户三项强制措施,商业银行的账户管理手段得到丰富,银行在账户管理的主动性方面获得了直接的制度支持。
以上就是小编的整理,具体内容还需要参考各地的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到小微律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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