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公司成立后法人代表是不会轻易变更的。但也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那就需要依法办理变更,在变更时,原法人代表需要及时到场吗,请看本文详情。
按规定,在办理过程是需要原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并签署相关文件和知晓相关事务的。但原法人代表也可以依法授权委托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具有法律效益的《委托书》,并且委托人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及时将办理事务和过程,尤其是重要决定告知原法人代表。
从上可知,原法人代表应该到场,如果不能到场就依法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6、公司公章;
7、法人暂住证。
大部分的原法人在办理变更的过程中,都会因各种原因而无法亲自到场,所以需要及时制作委托书,依法委托合格的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