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但这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补缴的仅仅是养老保险,而不是指全部社保内容) 1、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3、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