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查烟草行业查的很厉害,必须得在有许可证的证件齐全的零售店购买正规渠道的卷烟!那么,店铺只要在具备烟草零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可以卖烟吗?这可未必哦!作为消费者,除了要注意卷烟喷码是否与店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一致之外,还应当了解,在下面情况中,“有证”的零售店卖烟也违法!这是什么原因呢?大家往下看!小微律政为您分析案例:
案例一:2年前,王某将自己的沿街房租给李某开超市,租期4年。李某在超市开业后不久便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到17年年底。可是一个月前,李某因故与王某解除了租赁合同,关闭了超市。王某想在原址经营超市,见李某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尚未到期,就继续使用该证经营卷烟,结果被专卖执法人员查获。
分析:专卖执法人员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
现在超市由王某经营,却使用以李某名义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属于违法行为。
案例二:小张的父亲以前经营一家商店,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不久他的父亲去世,小张想继承父亲的商店继续经营,同时继续使用父亲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
分析:“父证子承”看似关系紧密,可以“给予理解”,可实则与案例一情况相同。所以,只要是商店名称或经营者变更,就必须以自己的名义重新申办,再使用原证的行为都是违法哦~
案例三:刘某在城区较繁华的地段经营一家烟酒店,随着经营业务的扩展,他对商店重新进行了装修改造,并更改了店名,显得更加高大上。商店装修完后,仍由刘某本人经营,但专卖执法人员却告知他,他需要办理变更手续才能继续经营卷烟。
分析:更改店名属于商店业态的变化,需要及时到当地烟草专卖局申请变更手续,经调查核实后进行调整。
案例四:韩某在村里经营一家小商店。前几天,该店卷烟销售情况不理想,韩某便到镇里的集市上摆摊,想多卖些烟。经执法人员查证,韩某持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集市上卖烟,但与证件上登记的经营地点不符。
分析:韩某虽然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到集市上销售卷烟属于超出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法律不允许的。
看到这里大家有没有明白些什么?
没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标明了商家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许可范围、供货单位、许可证号、有效期限等内容,只要其中一项与实际情况不符,那么卷烟经营行为就是不合法的。
有朋友问小编:“我不是执法人员,咋知道这些信息是否属实呢?”
作为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真假。小微律政提醒大家可以平时多加留心,购烟时注意观察店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遇到商店名称、店主姓名或者经营范围、场所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一致的情况,应当立即通过有效渠道向烟草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