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就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别人使用自己的商标。不同的使用范围的许可类型是不同的。
一、普通许可:“薄利多销”形式
简单的说,就是商标权人,也就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依然拥有在该地区使用该商标的权利,也可以在许可第三人使用该商标。
在被许可人的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的需求量比较大的时候,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将商标许可给多个被许可人使用,同时每个许可证的售价比较低,所以是“薄利多销”的形式。
二、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这种类型是指在规定的范围内,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商标后,不能再将这个商标许可给第三人,同时,许可人也不能在该地域使用这个商标了,也就是说被许可人对该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这样的话费用相对较高。
三、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这种类型就是说,许可人将商标许可给被许可人之后,不能再把商标许可给第三人,同时保留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在进行商标许可的时候,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商标许可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