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售卖香烟需要烟草许可证,电子烟作为一种特殊的烟是否也需要烟草许可证呢?答案是肯定的。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
未取得烟草经营资质网售电子烟判刑罚金案例:
1、刘某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资格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售卖电子烟,销售金额高达14万元。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2018年11月,刘某通过朋友接触到了电子烟,并从中察觉到了商机。便委托他人帮忙从日本代购,每条电子烟进价为320元左右,自己通过转卖获取利润。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1月8日期间,刘某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从他人处收购大量IQOS电子烟(烟弹),多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向张某出售,销售金额为14万余元。2019年3月,昌平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机关在刘某的暂住地将其查获,并现场起获3条电子烟,经抽样送检,检验结论为真品卷烟。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某能够积极上交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