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袋”作为一种新型销售形式,其中隐含着一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针对此种情况,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门头沟工商分局开展了“福袋”经营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对辖区大型商超、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排查梳理,经排查,共发现“福袋”形式销售机器1台。调查经营主体信息、经营模式、与场地提供者合作关系等内容,收集相关资料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福袋”销售问题检查,对出现商品质量、虚假宣传以及售后服务等问题的经营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指导约谈和行政处罚等方式,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教育引导。通过走访等方式,向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示,如采用“福袋”形式进行销售,需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把关,落实商品质量义务。真实、全面、准确的向消费者提供“福袋”的商品信息,同时做好售后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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