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俄联邦法对在俄境内注册的公司进行公司注册地址或法定地址变更程序进行了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注册地址是指在俄联邦境内的地区(如,莫斯科市,莫斯科州,利佩茨克州等等),而法定地址是指公司实际营业地址。
根据2015年3月30日通过的俄联邦法№ 67《为确保法人及私企国家注册所提交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对俄联邦法做出进一步调整的规定》,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今后将必须通过以下两个程序:
第一步:向国家统一法人目录机构递交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公司决议
决议中需着重强调公司通过了变更地址的决议,相关文件需要在公司决议通过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之内递交。
变更申请中需指明:拥有决议中指出的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地房屋的使用权,具体可出示如下文件予以证明:
1.办公地点租赁合同复印件
2.担保函
3.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第二步:向国家等登记机关提交材料
该法律生效后,上述国家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文件,需在第一步“向国家统一法人注册机构”递交申请之日起20天后再次向国家等登记机关提交。
上述操作方法并不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注册地址为公司负责人的家庭住址或其拥有该住址所在地的使用权。
②注册地址为持有50%以上股份股东的家庭地址,或其拥有该住址所在地的使用权。
登记机关对地址真实性的审核
注册机关需要对国家统一法人目录中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果对其真实性产生疑问或出现异议,则税务机关需进一步核实。
①对登记机关持有的文件及信息,针对相关人员的异议,以及申请人递交的文件及说明进行研究分析。
②听取相关人员的解释说明。
③接收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信息及证明。
④对不动产进行核查
⑤安排专业人员及专家参与审核
如登记机关对公司注册地存疑需要调查,纳税人有权执行国家登记审查放缓,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该决议需要在5天内通过,在此期间公司注册活动中断,在中断国家注册活动决议中许指明:
①中断注册的原因
②申请人提交公司地址变更证明文件所需的时间,申请人文件提交期限应不低于5天。
该决议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交,或是邮寄发送。如申请人不指明文件接收地址,则登记机关默认将批文发至其公司注册地。该注册地默认为公司的联系地址。
如经登记机关审查,发现注册地址存在虚假信息,则公司将收到需提交证明文件的通知。该通知将通过国家统一法人目录中指明的邮寄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发送。
在通知发出后的30天内,公司需要向注册机关提交相关证明信息或文件,如公司未提交或提交虚假信息,则登记机关将依法将公司的不良信息登记在国家统一法人目录中。
该法案还规定:《公司国家注册地址变更将有公司变更后地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来执行》,而在此之前,变更地址需要到原公司注册地办理。
简而言之,该法案的生效将会带来如下改变:
①在俄联邦境内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期限将会延长。
②针对公司提交的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和(或)法定地址的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加大了审查力度。
(转载自宏运通商务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