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凭证是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的简称。哪些情况会被列入异常凭证呢?
1、纳税人丢失或者被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税控机中未开具的或者是已经开具但未上传的;
2、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准用发票,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准用发票会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3、经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核查和对比,发现有“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4、相关部门会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数据分析,如果发现有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情况,会被列入异常凭证;
5、走逃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如果发生了下列的情形,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被列入异常凭证:
1)对于商贸企业,购进和销售货物的名称出现严重背离现象;生产企业没有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也没有委托加工,或者生产能耗与其销售情况是严重不符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申报后规避税务机关的审核,进行虚假申报的行为,会被定为异常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