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是通过摄影师或业余爱好者通过灵感,摄影技术等对自然、人物等客观事物进行描绘、供人欣赏的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包括婚纱照作品、艺术照作品、儿童照作品、广告作品、孕妇照作品、全家福作品等。
一、摄影作品版权登记的意义:
1、保护:在发生版权争议时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作品。版权登记公信力强,可以确定作品的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是解决版权纠纷和侵权的重要凭证,可以凭借登记证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2、宣传:版权登记成功,是一项官方认证凭证,是一种荣誉,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3、增值:版权登记证明还可以作为许可使用和转让版权的法律凭证。在进行版权贸易时,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作品价值倍增。
二、摄影作品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表(1份)
2、审核表(1份)
3、作品权利保证书(1份)
4、作品创意说明(1份),(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字,标明签字日期)
5、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书(6份)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提供委托代理合同(1份)及代理公司执照复印件盖章(1份)
7、登记作品样本
【公司申请】
1、作品登记申请表(1份)
2、审核表(1份)
3、作品权利保证书(1份)
4、权属证明(1份)
5、作品创意说明(份),(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字,标明签字日期)
6、著作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作品创意说明(1份)
7、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书(一份)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提供委托代理合同(1份)及代理公司执照复印件盖章(1份)
8、登记作品样本(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9、作者身份证复印
三、摄影作品版权登记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初核单位接收材料、指导完善登记申请材料——初核单位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登记机关公示
四、摄影作品版权登记保护期限: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