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以来,慈溪局试行商品质量追溯检查制,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追查其来源,通过源头处置来最大程度的化解该商品可能造成的危害。2018年,共追溯检查商品258批次,追溯检查非零售经营者357家次,开展进货查验、销售台账方面行政指导68次,查处涉嫌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21起,查处涉嫌消费欺诈案件3起,外发案件线索移送函6件。
该局试行商品质量追溯检查规定,商品生产企业在本地的,逐级向上追溯检查到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外地的,追溯到本地区最上级销售商,同时把相关信息函告再上一级销售商和标称生产商所在地的监管部门。
一是抽检不合格商品追溯检查。对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发现的15批次不合格商品全部进行追溯检查,共检查批发经营者16家,生产企业1家。销售链上各类经营者自动下架商品共789件,及时制止了已检出不合格同批次同类型商品进入消费环节。
二是消费者投诉商品追溯检查。2018年下半年收到消费者反映商品质量的消费投诉1265起,对可能存在整体不合格的175种商品进行追溯检查,查办诉转案18起,对商品追溯检查的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85%,调解成功率增加近三成。
三是重点场所商品追溯检查。对辖区2家大型超市26家本地供货商进行追溯检查,占2家超市102家本地供货的25.2%,检查68批次商品,同时开展进货查验、销售台账方面的调研和指导。通过商品质量追溯检查,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促使经营者更加主动的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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