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象山县爵溪街道的张先生在当地某超市购物后,在超市收银处收到了商场一“珠宝柜台”工作人员发放的礼品券。礼品券的正面标有“免费领取圆珠笔或者头绳一件”等字样,背面为抵用券,右下角有涂层刮奖区。张先生出于好奇刮开了抵用券,居然就刮到了“抵2000”字样。
“营业员告诉我,用这张券现场购买玉器首饰等可以抵扣2000元现金。我真以为自己中了大奖,特别高兴。”据张先生讲述,在销售人员的鼓动下,他最终支付了800元买回了标价2800元的手镯。可回家后,张先生的家人觉得手镯的色泽不纯正,看上去像假货,张先生也越想越不对劲,就向爵溪市场监管所求助。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发现该珠宝柜台的负责人王某所销售的玉器饰品均从广东进货,进货价从100到800元不等,在实际销售中标以高价。为了促进销售,王某通过网络方式印制了一批抵用券用以有奖销售,共设置有“抵2000”“抵1000”“抵500”“谢谢惠顾”四种奖项。而在实际发放过程中,柜台人员会根据顾客在超市的消费情况“看人给券”,主要混搭发放“抵2000”和“谢谢惠顾”两种。
执法人员表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属于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的行为。最终,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时要更加谨慎,不要盲目参与类似的“有奖销售”活动。一旦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或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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