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匹配及专项任务食用农产品共计41批次样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 天津市西青区周鹏水产品店销售的海螃蟹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镉;
2. 张玉西销售的皮皮虾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镉;
3. 杨井夫销售的皮皮虾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镉;
4. 陈绍军销售的海红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镉。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西青区、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小微律政小知识讲堂:
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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