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组织开展全委《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解读培训。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刘曙光主任授课。刘曙光主任从制约深圳创新发展的问题入手向大家讲述《保护条例》立法的必要性,立法背景,并针对立法过程中通过调研收集的问题结合立法要求对内容结构的修改进行了说明,最后重点讲解《保护条例》的七大亮点,多维度全方位进行了解读,并提出如何执行的建议。
委主任邝兵针对落实《保护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系统要深刻学习领会,确保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角度,全面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先行先试,对标最优最高最好,打造一流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三是学好用好《保护条例》,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用足用好《保护条例》和现行法律法规,切实加大惩戒力度,显著提高违法侵权成本。特别注意办理一批知识产权大要案和典型案件,并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以新的更大作为推动深圳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的建设,为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深圳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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