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制度适用除了个体工商户、其他类型纳税人之外的所有商事主体,包括有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分支机构等。
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
分为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1、一种为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变更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这三种基础的登记信息时,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即可。除了上面所说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成立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都需由企业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办理变更。
2、第二种是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变更涉税信息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二、“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注销税务登记
分为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1、一种为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的,可先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领取并填写《清税申报表》。待清税完毕后,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
2、另一种为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的,凡是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及清税需要主要什么的内容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