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想进入中国的消费市场,但是外国企业在中国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必须注册中国商标。因为商标具有地域性,在其他国家不享有商标权。
办理途径: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这是强制性规定。
主要考虑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直接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能存在语言和书件送达障碍,如有些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没有固定住所或者工商营业所等。
为了保证申请书件的质量和有关书件的及时送达,使商标注册审查及其他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必须委托经我国主管机关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商标代理组织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和结果,及于委托人。如通过代理申请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归委托人,委托人取得商标注册后,必须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外国企业注册中国商标需要的资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
(一)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二)“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三)“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2、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 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末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3、委托书
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4、清晰商标标样
5、要求优先权的,需要提供优先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