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简介

园区优惠

天津企业之家——园区


园区是一个城市中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地方,它从各方面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坚实的硬件基础。天津有很多优秀的园区,下面和小微律政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京滨工业园


天津京滨工业园

天津京滨工业园 电子信息、能原材料等

 

园区地址: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京滨工业园京滨大道与古达道交口


园区面积:20平方公里


土地价格: 25万每亩


基础设施:十一通一平,供电、给水、雨水、污水、中水、供热、道路、通讯、天然气、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土地平整


园区简介:

天津京滨工业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北与北京通州区、西与河北省廊坊市接壤,雄踞京津冀“金三角”核心区域。园区总体规划9.65平方公里,控制规划20平方公里。引进国内外企业1180家,投资总额800余亿元。


未来三年,园区工业产值将达到600亿元,实现税收40亿元,提供就业3万人。目前,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京津冀共同发展”的总要求,将招商重点从传统工业型转向以科技金融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着力吸引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和科技型企业。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区,相信不久的将来,京滨工业园必将成为最具实力和竞争力的产业新城。


园区优势:

天津京滨工业园雄踞京津冀“金三角”核心区域,是连接京津两大城市的重要纽带,西与河北廊坊、北与北京零距离交界。京津城际高铁在这里停靠,京津塘高速、京津高速、京沪高速在这里交汇,四个高速出入口在这里开启。加上规划中的塘廊高速京沪冀塘联络线出入口,形成便捷发达的立体交通网络。


天津京滨工业园,北去北京市区30公里,天津国际机场70公里,天津新港100公里。天津京滨工业园,距离首都国际机场40分钟车程,距离天津国际机场50分钟车程,距离天津新港1小时车程。


优惠政策:

1.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扩大国内采购:

(1)对已经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中心,转让技术比照国内科研机构免征营业税。

(4)国外企业向我国转让技术,凡属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5)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1993年底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在2000年底前,选择执行“不征不退”或“免抵退”政策。

2.鼓励扩大出口:

(1)运用多种经济手段进一步支持出口。

(2)规范加工贸易管理。

(3)简化进出口环节管理手续、减少收费。

3.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1)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时,允许中资商业银行接受外方股东担保。

(2)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缓解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时中方股本金不足问题。

(3)允许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外方投资者海外资产向境内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提供抵押,由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分行或国内分行向其发放贷款。

(4)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发行A股或B股。

(5)向国家重点鼓励的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的国外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履约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

4.进一步改善对外商投资全业的管理和服务:

(1)适当减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要求中方控股和不允许外商投资等限制项目。

(2)凡属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审计、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备案。

(3)进一步完善对经常项目下售汇真实性审核的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

(4)逐步缩小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设备的强制性价值鉴定范围、改进鉴定方法。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

(6)抓紧对外商投资企业政策进行清理,尽快调整不利于吸引外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

     

园区地址:西青区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七支路8号


园区面积:150平方公里(已开发16平方公里)


土地价格:24万每亩


基础设施:十一通一平,供电、给水、雨水、污水、中水、供热、道路、通讯、天然气、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平整土地


园区简介: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2010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享受国家经济特区优惠政策的对外开放区域。


近几年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资数量和引资密度位居国内开发区前列,截止2008年底,累计引进企业841家,吸引外资7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39亿元。


园区优势: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天津市区南部。紧靠天津市政治、商业、金融、人文、休闲、展示交流中心。比邻外环线和天津市最大的生态居住区——梅江生态居住区。距离市中心仅8公里;距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15公里;距离中国北方最大口岸天津港30公里。


优惠政策:

1.对外商企业的一般税收:


(1)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实际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并免征地方所得税。


(2)出口型企业当年产品出口在70%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0%收取。


2.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


(1)所得税免二减三期满后,经确认仍为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可以延长3年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3.再投资税收:


(1)企业利润在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兴办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年限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若上述投资投入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款。


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子信息、光伏电机等

       

园区地址:武清区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


园区面积:93平方公里(已开发80平方公里)


基础设施:十一通一平,供电、给水、雨水、污水、中水、供热、道路、通讯、天然气、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土地平整


园区简介:

中国武清开发区于1991年12月28日设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武清城区的西北部,远期规划面积93平方公里,建区20年以来,武清开发区共吸引投资总额900亿元(其中外资近78亿美元),引入50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1200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18家,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100余家,累计吸纳直接就业9.5万人,带动配套企业200多家,间接就业3万多人。


多年来,武清开发区坚持打造接轨国际、优于周边的服务环境,招商引资始终保持良好态势,引资规模屡创新高,项目质量不断上升。


园区优势:

武清区位优势得天独厚,素有“京津走廊”之称。位于京津两大城市之间,北部紧邻北京市,西部和东北部与河北省接壤。武清处于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两轴两带”的东部发展带,同时与天津滨海新区共处天津城市发展主轴——津滨综合发展轴上,发展潜力极其广阔。城区杨村距北京市区71公里,距首都机场90公里,距规划首都第二机场50公里,距天津市区25公里,天津港71公里,天津机场35公里。


武清现代交通体系方便快捷。境内现有京津塘、京津、京沪、112、津保、京冀等6条高速公路,设有12个高速出入口;建设有京津城际铁路,在城区设经停站,乘城际19分钟达到北京,10分钟达到天津;武清还依托国家级高速公路、铁路,实施了区内“九横九纵”路网建设,路网密度达到135公里/百平方公里,区内任意村街15分钟内找到高速口,实现到京津半小时时空目标。


优惠政策:

(1)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15%的优惠税率;属于先进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缴纳);属于产品出口企业,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税率低于10%的,应按10%的税率缴纳)。


(2)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3)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


(4)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标》中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于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项目项下的进口设备,先照章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自项目投产之日起,经国家有关部门核查产品全部直接出口情况属实的,每年返还已纳税额的20%,5年内全部返还。


(5)房产税按房产原值计征,年度税率1.2%,在此基础上给予减征30%的优惠。


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



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

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


园区地址:武清区高村镇首创国际半岛物业楼三层


园区面积:14平方公里(已开发3平方公里)


基础设施:十一通一平,供电、给水、雨水、污水、供热、蒸汽、道路、通讯、天然气、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土地平整


园区简介:

2013年3月,京津两市签署《北京市天津市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明确提出“合作发展、互利共赢”。


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清,提出要推动天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双城记”,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2013年11月,武清区政府发起筹备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园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清开发拓展区,努力打造天津承接首都功能的先行示范区。


园区优势:

园区位于武清区西北部京津接壤处,距北京五环35公里,距北京六环20公里,距首都第二机场35公里,距天津市区60公里,距滨海国际机场70公里,距天津港91公里,距京津城际高铁永乐站3公里、武清站35公里。园区交通开放便捷。


京津高速穿越全境,并设有两个出入口:牛镇出口、台头开放式服务区。两个出入口相距3.5公里。距京津塘高速廊坊出入口10km,崔大路东行5km与103国道贯通。对外交通便捷,快速交通干线密集,已形成干支相连、四通八达的立体化交通网络。


优惠政策:

(1)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全程协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符合入区条件企业享受地价优惠、税收扶持、资金补助、房屋补贴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等优惠政策。全程免费协助各项政府审批手续的办理,包括企业申请进口设备免税。


(3)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享受天津市和武清区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可办理天津户籍,解决其子女在武清城区入托、入学问题。


(4)享受供水、供暖、排污等生产运营扶持政策,公司建设期间提供临时办公室。


(5)为项目提供量身定向服务。


京津科技谷


京津科技谷

京津科技谷 电子信息、能原材料等


园区地址:武清区京津科技谷


园区面积:21平方公里(已开发8平方公里)


土地价格:25万每亩


基础设施:十一通一平,供电、给水、雨水、污水、中水、供热、道路、通讯、天然气、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土地平整


园区简介:

京津科技谷是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同志创意提出的,隶属于中华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是由武清区政府开发运营的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是天津市示范工业园区、首批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火炬计划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天津市专利园试点、天津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园区,天津市科技服务创新工程试点单位。


园区始建于2007年,坚持以生态优先、高端集聚、文化支撑为特色,以建设国际一流园区,创建天津现代生态型产业新城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吸引了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纷纷入驻园区。


截止目前,园区共引进企业300家,其中实体企业86家,注册企业214家,总投资约490亿元。重点项目包括:中国钢研科技集团产业化项目、中航工业贵航股份产业基地项目、中航工业陕西局航空部件检测基地项目,苏宁易购华北运营中心项目等。园区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下,秉承“打造科技型企业成本洼地,服务高地”这一核心理念。京津科技谷规划面积21.97平方公里,致力于建设现代生态型科技新城。采取“1+N”的发展模式,也就是在一个科技谷内建N个主题园区,每个主题园区都围绕一个或相近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已经初具规模的主题园:航天航空主题园、新能源主题园、新材料主题园、电子信息主题园、创意文化主题园、综合行政会展中心、自行车主题园、聚海外高层人才创业发展的“千人计划”创业园。


京津科技谷目前招商的重点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本着资源共享、利益均沾、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开发建设科技谷内的各个园区,创造园区开发招商新模式。选址在京津科技谷,享受国家开发区全部政策支持,是中国最佳的科技型企业成长基地。


园区优势:

一个支点 通达世界。区内海陆空交通便捷,为入区企业节约物流成本创造了优越条件:


1.京沪高速G2纵穿园区南北,112高速(北京—天津港)横贯东西,并分别在园区内设有出入口和互通立交。


2.周边毗邻津保高速、104国道、112国道、天津外环线及京九铁路津霸联络线汊沽港客、货站。


优惠政策:

1.科技型企业进入园区享受的政策:


(1)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引进。对新引进并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5-10万元资金奖励。


(2)初创期、成长期实体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科技项目的方式给予支持。对提出资助申请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无偿支持,支持额度为10-60万元。


(3)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对企业经备案后引进成果进行成功转化并上市销售或企业根据生产需求经备案后委托院校进行技术开发,依照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总计不超过20万元。


(4)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资助资金。对正常申请并经专家审定后的企业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项3000元资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给予每项1500元资助,外观设计专利给予每项200元资助,对企业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5)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天津市工商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一个商标同时获得两项荣誉的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不能同时享受两项奖励。


2.园区成长期、壮大期科技型企业争取享受的政策:


(1)帮助成长期、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市级周转资金。


(2)对2010年7月1日以后在园区注册创办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担保公司及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并为园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业务支持且服务高效的,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后,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加速器建设经专家评审并通过市级立项后给予100-400万元资金支持。


(4)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实验室。提高企业持续创新发展能力。对通过认定的市级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5)对园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对企业因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固定资产投资而取得贷款的企业,经企业提出申请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利息总额50%的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园区上市辅导期科技型企业及领军人才享受的政策:


(1)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筛选一批上市后对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和培育,加大培训、推动、宣传力度。企业申请上市前经园区科企服务部备案但未能成功上市的,对所发生的上市财务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力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创办、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经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次性资助20-100万元项目启动费和50万元安家补贴。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子信息、光伏电机等


园区地址:静海县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北京道9号


园区面积:135平方公里(已开发50平方公里)


基础设施:九通一平,供电、给水、雨水、污水、供热、道路、通讯、天然气、有线电视、土地平整


园区简介: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循环经济园区,是中日循环型城市合作项目。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首家以循环经济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环保部和教育部先后批准为 “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和“中国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天津)”。


园区优势:

园区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园区位于天津市静海县西南部,与河北省大城县、文安县接壤。距离天津市区60公里,距离北京市区150公里,距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60公里,距离天津新港90公里,与京沪、京九、京广、天津机场、天津新港形成了立体式、综合化、现代化交通运输网络。园区产业基础雄厚、“城市矿山”初现。


园区现有企业264家,年吞吐能力为150万吨。每年可向市场提供原材料铜45万吨、铝25万吨、铁30万吨、橡塑材料30万吨,其他材料20万吨,形成了覆盖全国各地的较大的有色金属原材料市场。实现了国际国内合作,一二三产业交融,产业产品对接,资源优势互补的经济社会大循环。


园区基础设施完善、环保设施齐全。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达到了“九通一平”标准。区内建有大型公用工程岛,统一建设集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废弃物处理等为一体的综合节能环保系统。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绿色建筑普及率等均达到100%。产业区以“厂在林下、林在厂中”为理念,林下经济带及周边绿化总面积达到三千万平方米,形成绿林碧水蓝天的园区生态景观。


园区科研体制完善,行业技术领先。建有再生资源研究所、循环经济科技研发中心和青少年循环经济教育培训基地等。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课题开展科技研发和教育培训,逐步形成了产学研结合的一体化、产业管理的信息化和规模经济的科技化。园区服务功能高效、投资程序快捷。建有综合管理服务大厦,对各类建设项目实行集中审批、限时办理、一条龙服务。并设有工商、公安、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派驻机构,形成了海关、检验检疫、环保、园区“四位一体”的联合监管体制。


园区现代物流畅通、经营环境优良。园区建有“无水港”、保税仓库和专门用于进出口运输的监管车队及铜、铝、橡塑等原材料交易市场。园区建有现代化信息中心—中国子牙北方循环经济网,以信息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形成了辐射滨海新区到环渤海地区的现代化物流网络。


园区总体规划科学,产业布局合理。总体规划面积135平方公里,近期开发建设50平方公里。以生产加工区21平方公里、林下经济带20平方公里、科研居住服务区9平方公里构成了“三区联动”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重点发展废弃机电产品、废旧电子信息产品、报废汽车、橡塑加工、精深加工再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六大产业。形成了“静脉串联”、“动脉衔接”、产业间“动态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子牙模式”。


子牙园区正站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在科学发展中,实践“循环子牙”;在绿色文明中,创建“生态子牙”;在两化融合中,推进“智慧子牙”;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打造“便捷子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构筑“宜居子牙”。最终把子牙园区真正建设成为整体布局科学、产业结构合理、产品结构优化、高新技术支撑的现代化、生态型国际一流的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优惠政策:

(1)为提高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以下简称“产业区”)整体经济水平,建设国际一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国家级循环经济产业带动基地,加快产业区各类产业发展,结合产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在产业区内注册经营、经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认定的相关企业以及符合本办法鼓励条件的项目和活动。


(3)管委会是执行本办法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的细则制定与实施,并负责本办法中所有财政扶持政策的核准和兑现。


(4)管委会每年第一季度对通过认定享受政策的相关企业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的,报管委会暂停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报管委会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5)符合本办法的相关企业,应先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应扶持政策,与本办法相比不足的部分再补充执行本办法。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同时享受优惠政策条款时,可以从优但不得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6)产业区成立项目评估小组,对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及总体可行性等事项进行评估,依照投资项目的投入、产出、税收等相关要求作出相应评估结果,并形成评估会议纪要。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大项目视情况给予更多优惠。


(7)在产业区注册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


(8)鼓励企业积极纳税,为区内经济发展做贡献。对年纳税总额增幅超过产业区平均增幅的企业,其上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简称“税收留成”),根据不同的数额,给予相应奖励。


(9)将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当年税收留成增量的20%奖励;企业税收留成部分增幅达到20%(含20%)以上的,给予税收留成增量的30%奖励。新建企业从财政年度形成基数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享受奖励连续三年。


(10)产业区土地招拍挂价格为19.8万元/亩,对符合循环经济低耗能零污染项目,根据其科技含量和投资规模可给予一定的扶持。


(11)为发展产业区特色产业,对产业区内经营的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给予一定的特殊优惠。对产业区内其它企业,每年从此类企业中评选一定名额的子牙循环经济优秀企业给予奖励。


(12)产业区内设立自主研发扶持资金,对经过认定审核,具有一定规模的专门从事产业区重点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的产品和技术研发的企业研发机构,从事自主创新研发活动,三年内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扶持,用于引导和促进企业的自主研发。


(13)区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


(14)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基金、证券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融资为重点,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积极利用天津市财政的上市专项资金,支持后备企业上市。


(15)当年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7]第44号令)相关优惠政策,同时产业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或市级的企业技术中心,若在本年度考评结果中取得优秀,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16)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市质量管理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产品质量奖、著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7)国内技术专利奖励。对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分别给予2000元和1000元的资助。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18)专利实施资助。对高新技术企业将已授权或获得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产业区进行产业化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专利实施资助。


(19)对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1亿元、收入增速连续两年50%以上或上一年当年增长100%、设有研发机构、具有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的企业,予以研发经费最高20%的支持,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对销售收入1亿元-10亿元、上年收入增速50%以上、设有研发机构、具有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的企业,予以研发经费最高20%的支持,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对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上年收入增速40%以上、设有研发机构、具有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的企业予以研发经费最高20%的支持,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20)对当年通过ISO9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21)根据创业项目实际需要,为科技领军人才项目提供100 ~500㎡的研发办公场所,并免收三年租金。


(22)为博士后等高端人才提供一定金额的安家费补助。


(23)各项优惠政策具体申请程序由产业区管委会分别另行公布。凡享受产业区鼓励政策的企业,可持相关凭证,经税务机关、园区管委会审核后,到产业区财政主管部门办理财政扶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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